国际域名注册协议
甲方:北京镕立泰科技有限公司[www.ronglitai.com]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北京镕立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委托甲方代其在相关域名注册机构注册国际域名的个人或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一、 合作事项
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所注册域名为:
国际域名注册服务条款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乙方委托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乙方申请注册的域名。
1-2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1-2-1 国际域名注册:是指乙方预先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款和拟注册域名个数向甲方足额付清款项后委托甲方向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进行的国际域名注册,本条款中国际域名是指以“.com”、“.net”或以“.org”结尾的顶级域名。
1-2-2 域名注册成功:指乙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确认没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册或者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乙方支付的域名注册管理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域名申请资料,并由域名管理机构赋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在域名管理机构。
第二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2-1 乙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乙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CNNIC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
2-2 乙方承诺接受本条款不会违反乙方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甲方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2-3 乙方将立即通知甲方,如果其提交的域名注册申请涉及任何争议、纠纷、诉讼、仲裁等,并且应使甲方及其雇员、董事等不受任何损害。
第三条 费用支付
3-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期都应适用续期时的收费标准。在接受本条款之同时,乙方应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支付给甲方,乙方理解域名注册成功后,所缴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3-2 在乙方接受本条款后至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乙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被“抢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是指甲方收到乙方的邮政汇款单或者银行电汇到帐凭单等原件; “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是指该域名管理机构收到该款项。
3-4 乙方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乙方信息,在付款时应使用与注册时完全一致的乙方名称并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域名和乙方名等以便甲方核对。若因乙方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域名未注册成功或者导致域名被域名管理机构取消的,或者发生域名被他人抢注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5 乙方没有收到甲方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乙方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第四条 服务期限
4-1甲方的服务期限为自域名注册成功之日起壹年。
4-2下列情形甲方的服务期提前终止:
4-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4-2-3 乙方将域名转移到非甲方域名服务器上的。
4-2-4 乙方违反本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甲方根据规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4-2-5 域名管理机构终止服务或者通知甲方终止服务的。
4-3 乙方按照5-8的规定续费且域名管理机构接受乙方续费的,甲方的服务期限延长至域名管理机构认可的域名有效期满之日。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或CNNIC,下同)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5-2 乙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甲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乙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5-3 乙方一旦申请域名注册即意味着乙方承诺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现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对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政策、办法、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4 乙方保证申请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承诺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本条款规定产生的后果。
5-5 乙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甲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甲方核实之前,乙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乙方在递交域名注册申请后应主动到国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网站上的Whois国际域名查询数据库查询该域名的法律状态。
5-6 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向域名管理机构/甲方提供有关信息并为甲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7 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或者提供规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请注册资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乙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5-8 乙方充分认识到甲方的服务期限仅至域名注册成功后一年,如乙方希望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拥有域名所有权及甲方的相关服务,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续费并保证甲方在收到其书面通知之前收到乙方按照甲方所公布的收费标准提交的续费款项;乙方未按照上述进行的,甲方将视为乙方不委托甲方续费并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停止服务。
5-9 乙方同意甲方没有义务审查乙方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甲方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乙方的在先权利。发生上述情形,均与甲方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乙方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乙方与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乙方保证使甲方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乙方应弥补中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5-10 乙方在利用所注册的域名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乙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为乙方办理域名注册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乙方缴纳有关费用。甲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乙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6-2 甲方提交乙方委托的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6-3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乙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以及出现下列情形的,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1 乙方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其他人抢注;
6-3-2 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乙方的域名被别人抢注;
6-3-3 乙方须填写详细的信息,由于信息不详其注册可能被域名注册机构驳回而造成域名被他人抢注;
6-3-4 乙方须填写正确的信息,由于信息不正确可能引起所有权纠纷和问题;
6-3-5 乙方未严格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或者由于填写不规范造成注册延误或被他人抢注;
6-3-6 乙方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
6-3-7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6-3-8 因甲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乙方域名注册不成功。
6-4 甲方可以把乙方信息录入可被公众查询的数据库和出版物中。
6-5 乙方超过5-8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书面续费通知或甲方在上述期限之后收到乙方提交的款项的,甲方仍可按照乙方的要求向注册管理机构提交,双方认可此种情况属于甲方为乙方注册新域名,双方同意按照本条款对于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按照第七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有效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将域名转移到其他域名服务器, 甲方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7-2 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7-3 如果乙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甲方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还乙方,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4 乙方充分理解因甲方的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误或者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8-3 本服务条款适用有关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Verisign、Bizcn、Webnic等)的域名管理办法、政策和争议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机构的网站http://www.icann.org ; http://www.nsi.com ; http://www.internic.com ; http://www.bizcn.com ; http://www.webnic.cc ;http://www.paycenter.com.cn ; http://www.registrars.com 等。
8-4 若发生任何第三人注册的域名与乙方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乙方域名”的,由乙方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甲方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8-5 若发生乙方拟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他人域名”的,由乙方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甲方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8-6 乙方理解并同意若因甲方重大过错导致乙方申请、注册的域名丢失、被注销的,甲方的责任上限为该域名费用的两倍。而且,甲方不应对乙方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乙方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甲方也不承担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项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损失和责任:(1)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或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3)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乙方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5)由于适用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9-3 乙方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连通中断等非甲方原因给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乙方同意,甲方的有关通知只需在甲方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乙方。
10-5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10-6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甲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0-7 在有效服务期内,因甲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甲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10-8 甲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甲方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乙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乙方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甲 方:北京镕立泰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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